关于启用辖区内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广大交通参与者: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严厉打击机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玉门市公安局对辖区内部分新增违法抓拍设备已维护调试完毕,现予以启用,现将违法抓拍设备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公告如下:一、闯红灯设备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二、卡口抓拍设备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逆向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驾驶故意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以上路口及路段将于1月19日起启用,设备将记录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信息,经审核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管1212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给予处罚。请广大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超速行驶、强超强会,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车,安全出行。特此通告。交警大队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