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青年见习计划人员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肃州区青年见习计划,帮助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现将我区申报2022年青年见习计划人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单位
1.肃州区辖区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良好,能为青年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的岗位;
(3)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卫生条件;
(4)能为见习者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且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对在本地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优先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单位。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
(四)补贴标准
人社部门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培训管理。
二、审核认定及补贴发放
通过审核见习单位申报资料,实地考察和评估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见习岗位、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情况;审核见习对象资格,具备认定条件的见习单位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每季度向区人力资源配置中心申报一次见习补贴(补贴标准1000元/月/人),并报送见习人员本季度工资发放记录,经审核后,由区人力资源配置中心统一将见习补贴拨付到各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5、6号窗口(消防队向西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0937-28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