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中间体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中间体项目(二期)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中间体项目(二期)
(2)建设地点:甘肃省玉门市玉门东镇建材化工工业区;
(3)项目总投资:1.8亿元;
(4)项目概况:
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用地13873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7341平方米,项目分2期建设。本次二期计划投资1.8亿元,于2022年12月底建成,主要建设年产1000吨硫代卡巴肼、1000吨苯甲酰甲酸甲酯、3000吨1-(4-氯苯基)-4,4-二甲基-3-戊酮和2000吨2-【2-(4-氯苯基)乙基】-2-(1,1-二甲基乙基)-环氧乙烷生产线,配套建设厂房、库房及节能、环保、安全、消防等附属设施。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桂生 联系电话:18602586625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汤工 电话:13519660327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话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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