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 级
一、基础管理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财务管理规范,账目清晰。
3.有完善的员工岗位职责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资料保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4.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业主资料、房屋、设备等档案)。
5.物业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电工、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6.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主要服务人员姓名、岗位和照片,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修和投诉监督电话。
7.对违反房屋安全、治安、消防、城管、环保、特种设备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每天不少于10小时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9.提供24小时客服电话服务。
10.配客服专员,每人服务户数应不高于300户。
11.对意见、建议在24小时内答复,对求助、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回访率90%以上。
12.每季度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13.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栋单元内公示,履行告知义务。
14.有宠物管理制度,设置宠物管理标识。
15.应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16.每月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每年组织1次业主参观设施设备机房。
17.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满意度95%以上。
18.建立培训体系,管理、服务人员每年不少于48小时培训。
(二)硬件要求
19.设置物业服务中心,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场所。
20.有公告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消防、治安、房屋安全等内容。
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查、维修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记录;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
3.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小区内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识或防范设施。
5.共用设施设备配有专人管理;有国家规范的,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设备用房整洁,各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
6.小区道路、场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窖井不漫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7.每年巡视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可见部分,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提示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建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签署装修服务协议,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二)房屋本体及共用部位
9.每半年检查1 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10.每半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11.每季度检查1 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12.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漏水和落雨管等。
(三)建筑附属构筑物
13.每月巡查1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管井、沟渠等。每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每月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发现损坏、堵塞等情况应及时维修,一般情况下,3日内完成维修。
14.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发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5.水景使用期间每周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确保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
(四)装修管理
16.每天不少于1次巡查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17.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在3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
(五)标识与安全警示
18.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区域设置小区平面图,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户门标识明显。
19.对道路交通及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及隔阻设施,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周检查1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六)公共照明设备管理
20.楼内照明:每日巡视1次,一般故障8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1日内修复。
21.楼外照明:每周巡视3次,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每半月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
22.应急照明: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
23.楼内外照明完好率应不低于95%。
(七)供水、供电设备管理
24.各设备系统每日检查1次,每月保养1次,设备房每周清洁1次。
25.供电、供水设备运行完好率99%以上,每10万平方米每年超出一个单元范围的故障(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导致的设备设施故障)停水、停电不超过2次。
26.接停电、停水通知后,1小时内通知业主。
27.每半年至少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水质符合GB5749的要求。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
(八)消防设备管理
28.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防火门,保障完好;消防泵每月启动试运行不少于1次。
29.每年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保障完好有效;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系统的,每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1次以上检测和维修。
30.每日对消防主机、联动柜进行1次检查,系统误报率不高于1%。
(九)安防设备
31.安防系统每月进行1次检修保养,运行良好,安防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全年运行完好率不低于95%。
32.周界红外对射、门禁系统每日抽查功能有效性,每日抽检率不低于15%。
(十)电梯管理
33.电梯应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定期检验,张贴使用标志,至少每15日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4.每年至少进行2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并组织实施救援,通知电梯维保单位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35.配备至少1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巡查电梯安全状况,发现涉及电梯安全的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及时修复;配置必要的专业救援和对讲工具,保证电梯紧急救援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应答。
(十一)排水系统管理
36.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2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37.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十二)业主报修
38.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急修1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小时内处理。维修回访率90%以上。
三、公共秩序维护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公共秩序维护员管理规定、站岗值勤标准、巡逻值勤标准、交接班标准和要求、公共秩序维护员培训制度、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
2.制定火警、盗警、地震、爆炸、人员急救、燃气泄漏、触电、人员高坠、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预案。
3.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业主出入高峰时段站岗执勤不少于4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5.重点部位(指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主要楼层等)每2小时巡逻1次,并做好巡更记录。
6.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7.每年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消防演练,其中有业主(使用人)参与的不少于1次。
8.对公共秩序维护员的理论及实操培训全年不少于150课时。
(二)硬件要求
9.小区基本实现封闭式管理,配有专职的公共秩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
10.小区设有监控中心,提供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中4项以上技防安全服务,24小时开通。
四、保洁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2.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悬挂、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3.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噪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制定消杀工作计划并执行。
5.果皮箱、垃圾桶每日清洁、擦拭1次,定期消毒,箱(桶)无异味、无污迹。
6.楼道、楼梯每日清洁1次,每周清拖2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擦拭2次。
7.楼外道路、场地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巡视保洁2次。
8.主干道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
9.平屋面每季度清扫1次,每周巡查1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10.大堂地面随时保洁,保持地面清洁,大理石地面每半年打蜡或晶面处理1次;大堂墙面砖每月擦抹1次,大堂玻璃每周清洁一次。
11.电梯厅、电梯轿厢地面每日清洁两次,若轿厢内铺设地毯,每3日吸尘1次,电梯层门每周擦抹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层门打蜡上光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电梯门槽每月清理1次。
12.地面温度高于4℃时,每日早中晚洒水除尘三次。
13.5-10月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
14.消杀工作有明确详实的计划、通知、过程记录和效果评估。
(二)硬件要求
15.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16.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17.每单元首层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清理不少于3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污迹、无异味。
五、绿化养护
(一)总体要求
1.配有绿化养护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2.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3.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防治病虫害,并在喷药前对业主进行书面提醒、告知。
4.配备专职绿化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资格。
(二)绿化养护
5.乔木每年修枝整形1次,灌木每年修剪3次以上,无枯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次,花灌木增追施复合肥2次,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6.乔木骨架均匀、树形美观;灌木修剪整齐、造型美观。
7.主干道旁花木有标识。
8.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每年清除杂草7次以上,无黄土裸露,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有机肥2到3次。
9.及时更换花坛枯死、损毁的花木,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1次、施复合肥2次,盛花期追肥适量。
10.花木长势良好,花丛边幅修剪整齐、造型美观。
11.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4次病虫害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灭治,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
12.有计划进行灌溉,一般植物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进行浇水,需水量大的植物根据长势和土壤情况合理灌溉;及时抗旱排涝,无旱涝原因导致植物死亡。
(三)垃圾处理
13.产生的垃圾应在绿化作业完成后2小时内清理干净。
二 级
一、基础管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财务管理规范,账目清晰。
3.有完善的员工岗位职责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资料保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4.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业主资料、房屋、设备等档案)。
5.物业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电工、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6.公示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主要服务人员姓名、岗位和照片,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修和投诉监督电话。
7.对违反房屋安全、治安、消防、城管、环保、特种设备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每天不少于8小时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9.提供24小时客服电话服务。
10.配客服专员,每人服务户数应不高于500户。
11.对意见、建议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求助、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回访率80%以上。
12.每半年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13.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栋单元内公示,履行告知义务。
14.有宠物管理制度,设置宠物管理标识。
15.应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16.每季度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
17.业主满意度调查每年不少于一次,业主满意度90%以上。
18.建立培训体系,管理、服务人员每年不少于48小时培训。
(二)硬件要求
19.设置物业服务中心,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场所。
20.有公告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消防、治安、房屋安全等内容。
二、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查、维修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记录;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
3.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小区内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识或防范设施。
5.共用设施设备配有专人管理;有国家规范、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设备用房整洁,各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
6.小区道路、场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窖井不漫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7.每年巡视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可见部分,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提示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建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签署装修服务协议,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二)房屋共用部位
9.每半年检查1 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10.每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11.每季度检查1 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12.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漏水和落雨管等。
(三)附属构筑物
13.每2个月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管井、沟渠等。每2个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每2个月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发现损坏、堵塞等情况,应及时维修,一般情况下,5日内完成维修。
14.每2个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发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5.水景使用期间每周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确保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
(四)装修管理
16.每两天不少于1次巡查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17.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在5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
(五)安全警示管理
18.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区域设置小区平面图,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户门标识明显。
19.对道路交通及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及隔阻设施,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2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六)公共照明管理
20.楼内照明:每日巡视1次,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
21.楼外照明:每周巡视2次,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5日内修复;每半月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
22.应急照明: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
23.楼内外照明完好率应不低于90%。
(六)供水、电设备管理
24.各设备系统每日检查1次,每月保养1次,设备房每周清洁1次。
25.供电、供水设备运行完好率95%以上,每10万平方米每年超出一个单元范围的故障(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导致的设备设施故障)停水、停电不超过3次。
26.接停电、停水通知后,1小时内通知业主。
27.每半年至少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水质符合GB5749的要求。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
(七)消防设备管理
28.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防火门,保障完好;消防泵每月启动试运行不少于1次。
29.每年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保障完好有效;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系统的,每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1次以上检测和维修。
30.每日对消防主机、联动柜进行1次检查,系统误报率不高于2%。
(八)安防设备管理
31.安防系统每月进行1次检修保养,运行良好,安防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全年运行完好率不低于90%。
32.周界红外对射、门禁系统每日抽查功能有效性,每日抽检率不低于10%。
(九)电梯管理
33.电梯应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定期检验,张贴使用标志,至少每15日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4.每年至少进行1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并组织实施救援,通知电梯维保单位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35.配备至少1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巡查电梯安全状况,发现涉及电梯安全的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及时修复;配置必要的专业救援和对讲工具,保证电梯紧急救援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应答。
(十)排水系统管理
36.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37.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十一)业主报修
38.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急修1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8小时内处理。维修回访率80%以上。
三、公共秩序维护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公共秩序维护员管理规定、站岗值勤标准、巡逻值勤标准、交接班标准和要求、公共秩序维护员培训制度、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
2.制定火警、盗警、地震、爆炸、人员急救、燃气泄漏、触电、人员高坠、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预案。
3.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业主出入高峰时段站岗执勤且不少于2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5.重点部位(指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主要楼层等,下同)每3小时巡逻1次,并做好巡更记录。
6.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7.每年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消防演练,其中有业主(使用人)参与的不少于1次。
8.对公共秩序维护员的理论及实操培训全年不少于120课时。
(二)硬件要求
9.小区基本实现封闭式管理,配有专职的公共秩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
10.小区设有监控中心,提供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中3项以上技防安全服务,24小时开通。
四、保洁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2.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悬挂、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3.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噪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制定消杀工作计划并执行。
5.果皮箱、垃圾桶每日清洁、擦拭1次,定期消毒,箱(桶)无异味、无污迹。
6.楼道、楼梯每周清洁2次,每周清拖2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擦拭2次。
7.楼外道路、场地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巡视保洁2次。
8.主干道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
9.平屋面每半月清扫1次,每周巡查1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10.大堂地面随时保洁,保持地面清洁,大理石地面每年打蜡或晶面处理1次;大堂墙面砖每月擦抹1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2次。
11.电梯厅、电梯轿厢地面每日清洁1次,若轿厢内铺设地毯,每周吸尘1次,电梯层门每周擦抹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层门打蜡上光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电梯门槽每月清理1次。
12.地面温度高于4℃时,每日早中晚洒水除尘三次。
13.5-10月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其余月份每2个月不少于1次。
(二)硬件要求
14.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15.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16.每单元首层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清理不少于2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污迹、无异味。
五、绿化养护
(一)基本要求
1.配有绿化养护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2.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3.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防治病虫害,并在喷药前对业主进行书面提醒、告知。
(二)绿化养护
4.配备专职绿化养护人员。
5.乔木每年修枝整形1次,灌木每年修剪3次以上,无枯枝、缺枝,土壤疏松;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次,花灌木增施追肥1次。
6.草坪常年保持平整,每年清除杂草5次以上,黄土裸露面积不大于2%,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有机肥,每年2次以上。
7.及时清除花坛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1次、施复合肥1次。
8.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3次病虫害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灭治,病虫害发生率低于10%。
9.有计划进行灌溉,一般植物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进行浇水;及时抗旱排涝,无旱涝原因导致植物死亡。
(三)垃圾处理
10.绿化作业完成后产生的垃圾应4小时内清理干净。
三 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财务管理规范,账目清晰。
3.有完善的员工岗位职责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用户)资料保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4.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业主资料、房屋、设备等档案)。
5.物业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电工、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6.公示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主要服务人员姓名、岗位和照片,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修和投诉监督电话。
7.对违反房屋安全、治安、消防、城管、环保、特种设备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每天不少于8小时业务接待。
9.对意见、建议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求助、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回访率70%以上。
10.配客服人员。
11.每年初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12.应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13.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公示,履行告知义务。
14.每年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
15.业主满意度调查每年不少于1次,满意率85%以上。
16.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2次。
17.管理、服务人员每年不少于12小时培训。
(二)硬件要求
18.设置物业服务中心。
19.有公告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消防、治安、房屋安全等内容。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查、维修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记录;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
3.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小区内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识或防范设施。
5.共用设施设备配有专人管理;有国家规范的,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设备用房整洁,各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
6.小区道路、场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窖井不漫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7.每年巡视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可见部分,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提示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建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签署装修服务协议,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二)房屋本体及共用部位
9.每年检查1次外墙。
10.每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11.每季度检查1 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12.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漏水和落雨管等。
(三)建筑附属构筑物
13.每季度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管井、沟渠等。每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每季度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发现损坏、堵塞等情况应及时维修,一般情况下,1周内完成维修。
14.每季度巡查1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发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5.水景使用期间每周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确保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
(四)装修管理
16.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17.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在1周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
(五)标识与安全警示
18.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户门标识明显。
19.对道路交通及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每月检查1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六)公共照明设备管理
20.楼内照明:每周巡视2 次,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5日内修复。
21.楼外照明:每周巡视1 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复杂故障1 周内修复;每月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
22.应急照明:每日巡视1 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组织维修。
23.楼内外照明完好率应不低于85%。
(七)供水、供电设备管理
24.各设备系统每周检查2次,每月保养1次,设备房每2周清洁1次。
25.供电、供水设备运行完好率98%以上,每10万平方米每年超出一个单元范围的故障(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导致的设备设施故障)停水、停电不超过5次;
26.接停电、停水通知后,2小时内通知业主。
27.每半年至少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水质符合GB5749的要求。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
(八)消防、安防设备管理
28.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防火门,保障完好;消防泵每月启动试运行不少于1次。
29.每年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保障完好有效;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系统的,每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1次以上检测和维修。
30.每周对消防主机、联动柜进行1次检查,系统误报率不高于3%。
31.安防系统每月进行1次检修保养,运行正常,安防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全年运行完好率不低于85%。
(九)电梯管理
32.电梯应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定期检验,张贴使用标志,至少每15日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3.每年至少进行1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并组织实施救援,通知电梯维保单位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34.配备至少1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巡查电梯安全状况,发现涉及电梯安全的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及时修复;配置必要的专业救援和对讲工具,保证电梯紧急救援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应答。
(十)排水系统管理
35.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36.化粪池每年清掏不少于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十一)业主报修
37.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紧急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日内处理。维修回访率50%以上。
三、公共秩序维护
(一)基本服务
1.建立公共秩序维护员管理规定、站岗值勤标准、巡逻值勤标准、交接班标准和要求、公共秩序维护员培训制度、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
2.制定火警、盗警、地震、爆炸、人员急救、燃气泄漏、触电、人员高坠、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预案。
3.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5.重点部位白天每4小时巡逻1次,夜间每3小时巡逻1次,并有巡逻记录。
6.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7.每年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消防演练。
8.对公共秩序维护员的理论及实操培训全年不少于80课时。
9.小区基本实现封闭式管理,配有专职的公共秩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
10.小区提供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中2项以上技防安全服务,24小时开通。
四、保洁服务
(一)基本服务
1.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2.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悬挂、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3.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噪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制定消杀工作计划并执行。
5.果皮箱、垃圾桶每周清洗1次。
6.楼道、楼梯每日清洁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2周擦拭1次。
7.楼外道路、场地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
8.主干道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
9.平屋面每半年清扫1次,每季度巡查1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10.大堂地面每日清洁1次;大堂墙面砖每季度擦抹 1 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1次。
11.电梯厅、电梯轿厢地面每日清洁1次,若轿厢内铺设地毯,每月吸尘 2 次,电梯层门每周擦抹 1 次,每季度对电梯门壁、层门打蜡上光 1 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季度清洁 1 次;电梯门槽每月清理1次。
12.地面温度高于4℃时,每日早中晚洒水除尘三次。
13.5-10月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二)硬件要求
14.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15.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16.按楼栋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清理2次。
五、绿化养护
(一)基本要求
1.配有绿化养护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2.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3.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防治病虫害,并在喷药前对业主进行书面提醒、告知。
(二)绿化养护
4.配备专职或兼职绿化养护人员。
5.乔木每年修枝1次,灌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无枯枝、缺枝,土壤基本疏松;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当施肥,每年普施有机肥1次,部分花灌木增施追肥1次。
6.草坪无明显缺水枯黄,每年修剪5次以上,每年清除杂草3次以上,黄土裸露面积不大于5%,每年普施有机肥1次。
7.及时清除花坛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
8.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2次病虫害情况,并进行防治,不出现严重病虫害。
9.合理灌溉,雨季及时排除花坛、草坪积水,无旱涝原因导致植物死亡。
(二)垃圾处理
10.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8小时内清理干净。
四 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基本服务
1.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
2.财务管理规范,账目清晰。
3.有完善的员工岗位职责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资料保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4.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业主资料、房屋、设备等档案)。
5.物业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电工、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6.公示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主要服务人员姓名、岗位和照片,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修和投诉监督电话。
7.对违反房屋安全、治安、消防、城管、环保、特种设备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9.周一至周五8小时业务接待。
10.对意见、建议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求助、投诉及时处理。
11.配客服人员。
12.业主满意度调查每年不少于1次,满意率75%以上。
13.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次。
14.管理、服务人员每年不少于8小时培训。
15.有公告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消防、治安、房屋安全等内容。
二、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查、维修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记录;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
3.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小区内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识或防范设施。
5.共用设施设备配有专人管理;有国家规范的,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设备用房整洁,各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
6.小区道路、场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窖井不漫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7.每年巡视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可见部分,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提示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建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签署装修服务协议,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9.每年强降雨后检查屋面漏水和雨落管等。
(二)建筑附属构筑物
10.每半年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管井、沟渠等。每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每半年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发现损坏、堵塞等情况,应及时维修。
11.每半年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发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装修管理
12.有专人巡查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四)标识与安全警示
13.对道路交通及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每月检查1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五)公共照明设备管理
14.楼内照明:每半月巡视1 次,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1 周内修复。
15.楼外照明:每周巡视1 次,一般故障3 日内修复;复杂故障半月内修复。
16.楼内外照明完好率应不低于80%。
(六)供水、供电设备管理
17.各设备系统每周检查1次,每月保养1次,设备房每月清洁1次。
18.供电、供水设备运行完好率97%以上。
19.接停电、停水通知后,2小时内通知业主。
20.每半年至少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水质符合GB5749的要求。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
(七)消防、安防设备管理
21.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防火门,保障完好;消防泵每月启动试运行不少于1次。
22.每年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保障完好有效;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系统的,每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1次以上检测和维修。
23.每月对消防主机、联动柜进行1次检查,系统误报率不高于5%。
24.安防系统每月进行1次检修保养,运行基本正常,安防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八)电梯管理
25.电梯应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定期检验,张贴使用标志,至少每15日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6.每年至少进行1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并组织实施救援,通知电梯维保单位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27.配备至少1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巡查电梯安全状况,发现涉及电梯安全的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及时修复;配置必要的专业救援和对讲工具,保证电梯紧急救援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应答。
(九)排水系统管理
28.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29.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十)业主报修
30.周一至周五受理业主报修,紧急报修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处理。
三、公共秩序维护
(一)基本服务及要求
1.建立公共秩序维护员管理规定、站岗值勤标准、巡逻值勤标准、交接班标准和要求、公共秩序维护员培训制度、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
2.制定火警、盗警、地震、爆炸、人员急救、燃气泄漏、触电、人员高坠、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预案。
3.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他出入口定时开放并专人看管,门卫有交接班记录。
5.重点部位白天每4小时巡逻1次,夜间巡逻2次,并有巡逻记录。
6.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2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7.每年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消防演练。
8.对公共秩序维护员的理论及实操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
(二)硬件要求
9.小区基本实现封闭式管理,配有专职的公共秩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
10.按小区配置的安防系统现状,保证24小时开通。
四、保洁服务
(一)保洁服务
1.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2.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悬挂、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3.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噪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制定消杀工作计划并执行。
5.果皮箱、垃圾桶每半月清洗1次。
6.楼道、楼梯每周清洁2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月擦拭1次。
7.楼外道路、场地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
8.大堂地面每日清洁1次;大堂墙面砖每季度擦抹1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1次。
9.电梯厅、电梯轿厢地面每日清洁1次。
10.5-10月进行灭四害消杀工作。
11.地面温度高于4℃时,每日早中晚洒水除尘三次。
(二)硬件要求
12.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13.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14.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清理2次。
五、绿化养护
(一)总体要求
1.配有绿化养护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2.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3.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防治病虫害,并在喷药前对业主进行书面提醒、告知。
(二)绿化养护
4.配备专职或兼职绿化养护人员。
5.乔木每2年修枝1次,灌木每年修剪1次,每年普施基肥1次。
6.草坪每年修剪3次以上,每年清除杂草2次以上,黄土裸露面积不大于10%。
7.及时清除花坛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
8.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1次病虫害情况,并进行防治。
9.合理灌溉,雨季及时排除花坛、草坪积水。
(三)垃圾处理
10.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在24小时内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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