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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酒泉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861套(间)

2023年03月03日 来源:酒泉热线
日前,从酒泉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今年酒泉市申报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861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373户,棚户区改造751套

据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城镇无房常住人口,主要解决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户籍、收入线门槛。为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酒泉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按需定建,充分挖掘、存量优先”及“谁投资、谁所有”“只租不售”的原则,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职住平衡的要求,鼓励以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为主体,集中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解决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问题。
酒泉市按照实际需求发展县市区城区范围内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建立和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共申报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861套(间),其中肃州区626套(间)、金塔县959套(间)、玉门市506套(间)、瓜州县1307套(间)、肃北县132套(间)、酒泉经开区331套(间)。按照省住建厅3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实现“开门红”的目标要求,酒泉市采取清单式推进、台账式管理的方式,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近日,酒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明确3月底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工率达30%以上,6月底达70%以上,10月底前全面开工。要求各县市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前谋划,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全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工进度。至目前,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已开工1243套,开工率为32.2%,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红”目标。(来源:酒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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