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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2017年07月14日 来源:酒泉热线

酒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级

一、基础管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财务管理规范,账目清晰。

3.有完善的员工岗位职责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资料保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4.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业主资料、房屋、设备等档案)。

5.物业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电工、消防、特种设备管理等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6.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主要服务人员姓名、岗位和照片,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修和投诉监督电话。

7.对违反房屋安全、治安、消防、城管、环保、特种设备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每天不少于10小时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9.提供24小时客服电话服务。

10.配客服专员,每人服务户数应不高于300户。

11.对意见、建议在24小时内答复,对求助、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回访率90%以上。

12.每季度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13.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栋单元内公示,履行告知义务。

14.有宠物管理制度,设置宠物管理标识。

15.应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16.每月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每年组织1次业主参观设施设备机房。

17.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满意度95%以上。

18.建立培训体系,管理、服务人员每年不少于48小时培训。

(二)硬件要求

19.设置物业服务中心,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场所。

20.有公告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消防、治安、房屋安全等内容。

二、基础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查、维修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记录;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

3.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小区内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识或防范设施。

5.共用设施设备配有专人管理;有国家规范的,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设备用房整洁,各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

6.小区道路、场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窖井不漫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7.每年巡视1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可见部分,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提示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建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签署装修服务协议,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二)房屋本体及共用部位

9.每半年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10.每半月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11.每季度检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12.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漏水和落雨管等。

(三)建筑附属构筑物

13.每月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管井、沟渠等。每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每月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发现损坏、堵塞等情况应及时维修,一般情况下,3日内完成维修。

14.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发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5.水景使用期间每周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确保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

(四)装修管理

16.每天不少于1次巡查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17.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在3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

(五)标识与安全警示

18.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区域设置小区平面图,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户门标识明显。

19.对道路交通及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及隔阻设施,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周检查1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六)公共照明设备管理

20.楼内照明:每日巡视1次,一般故障8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1日内修复。

21.楼外照明:每周巡视3次,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每半月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

22.应急照明: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

23.楼内外照明完好率应不低于95%。

(七)供水、供电设备管理

24.各设备系统每日检查1次,每月保养1次,设备房每周清洁1次。

25.供电、供水设备运行完好率99%以上,每10万平方米每年超出一个单元范围的故障(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导致的设备设施故障)停水、停电不超过2次。

26.接停电、停水通知后,1小时内通知业主。

27.每半年至少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1次清洗消毒,水质符合GB5749的要求。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理。

(八)消防设备管理

28.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防火门,保障完好;消防泵每月启动试运行不少于1次。

29.每年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保障完好有效;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系统的,每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1次以上检测和维修。

30.每日对消防主机、联动柜进行1次检查,系统误报率不高于1%。

(九)安防设备

31.安防系统每月进行1次检修保养,运行良好,安防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全年运行完好率不低于95%。

32.周界红外对射、门禁系统每日抽查功能有效性,每日抽检率不低于15%。

(十)电梯管理

33.电梯应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定期检验,张贴使用标志,至少每15日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4.每年至少进行2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并组织实施救援,通知电梯维保单位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35.配备至少1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巡查电梯安全状况,发现涉及电梯安全的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及时修复;配置必要的专业救援和对讲工具,保证电梯紧急救援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应答。

(十一)排水系统管理

36.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2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37.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十二)业主报修

38.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急修1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小时内处理。维修回访率90%以上。

三、基础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公共秩序维护员管理规定、站岗值勤标准、巡逻值勤标准、交接班标准和要求、公共秩序维护员培训制度、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

2.制定火警、盗警、地震、爆炸、人员急救、燃气泄漏、触电、人员高坠、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预案。

3.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业主出入高峰时段站岗执勤不少于4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5.重点部位(指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主要楼层等)每2小时巡逻1次,并做好巡更记录。

6.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7.每年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消防演练,其中有业主(使用人)参与的不少于1次。

8.对公共秩序维护员的理论及实操培训全年不少于150课时。

(二)硬件要求

9.小区基本实现封闭式管理,配有专职的公共秩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

10.小区设有监控中心,提供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中4项以上技防安全服务,24小时开通。

四、四、基础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

、保洁服务

(一)基本要求

1.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2.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悬挂、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3.对超环保标准排放油烟、噪音等行为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制定消杀工作计划并执行。

5.果皮箱、垃圾桶每日清洁、擦拭1次,定期消毒,箱(桶)无异味、无污迹。

6.楼道、楼梯每日清洁1次,每周清拖2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擦拭2次。

7.楼外道路、场地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巡视保洁2次。

8.主干道每月清洗不少于1次。

9.平屋面每季度清扫1次,每周巡查1次,有杂物及时清扫。

10.大堂地面随时保洁,保持地面清洁,大理石地面每半年打蜡或晶面处理1次;大堂墙面砖每月擦抹1次,大堂玻璃每周清洁一次。

11.电梯厅、电梯轿厢地面每日清洁两次,若轿厢内铺设地毯,每3日吸尘1次,电梯层门每周擦抹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层门打蜡上光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电梯门槽每月清理1次。

12.地面温度高于4℃时,每日早中晚洒水除尘三次。

13.5-10月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

14.消杀工作有明确详实的计划、通知、过程记录和效果评估。

(二)硬件要求

15.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16.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17.每单元首层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清理不少于3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污迹、无异味。

五、五、基础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

、保洁服务、绿化养护

(一)总体要求

1.配有绿化养护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2.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3.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防治病虫害,并在喷药前对业主进行书面提醒、告知。

4.配备专职绿化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资格。

(二)绿化养护

5.乔木每年修枝整形1次,灌木每年修剪3次以上,无枯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次,花灌木增追施复合肥2次,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6.乔木骨架均匀、树形美观;灌木修剪整齐、造型美观。

7.主干道旁花木有标识。

8.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每年清除杂草7次以上,无黄土裸露,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有机肥2到3次。

9.及时更换花坛枯死、损毁的花木,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1次、施复合肥2次,盛花期追肥适量。

10.花木长势良好,花丛边幅修剪整齐、造型美观。

11.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4次病虫害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灭治,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

12.有计划进行灌溉,一般植物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进行浇水,需水量大的植物根据长势和土壤情况合理灌溉;及时抗旱排涝,无旱涝原因导致植物死亡。

(三)垃圾处理

13.产生的垃圾应在绿化作业完成后2小时内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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